海外市場布建補助
建海外分公司、發貨倉、服務中心,或找代理商、經銷商、做 O2O 布建——這個計畫為實體通路而生。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,官網 d-imdp.org.tw。
- 依「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」登記為出進口廠商的公司或商號
- 要在海外新設分公司 / 子公司 / 發貨倉 / 服務中心的品牌
- 要新增海外代理商、經銷商或做 O2O 通路布建的企業
- 須提出「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」情形說明及佐證資料
鹿飛剛好專做「通路進入、落地執行」——我們幫你把海外據點評估、代理商媒合、O2O 布建寫成能過審的計畫書(市場分析、通路策略、量化 KPI 都是日常產出)。提醒:如果你是要去參展,不是走這個計畫,是走 02 海外參展補助。
看申請細節(可補助項目 · 流程 · 注意事項)▾
- 01海外實體據點新設依經費編列原則
分公司、子公司、展示中心、發貨倉庫、服務中心——本計畫的主軸就是實體通路,海外據點的設立費用是核心可補助項目。
- 02海外代理商 / 經銷商新增核實報銷
新增代理商或經銷商相關費用。包含洽商、法律審閱、授權合約建置。
- 03虛實整合(O2O)與跨境電商布建新商業模式
線上線下整合、跨境電商平台上架與布建相關費用。可涵蓋平台建置而非廣告投放。
- 04新商業模式 / 整體解決方案鼓勵創新
多元、創新、整合型的通路方案。須提出創新性與可複製性論述。
- 05市場調查與研究費核實報銷
委外市場調查、消費者行為研究、通路情報蒐集。須明確服務於通路布建目標。
- 06人事費、差旅、認證檢測依附件規定
依官方「經費編列原則」附件逐項報支;差旅與人事有科目上限規定,建議下載作業原則 PDF 逐項確認。
- 1線上申請 — 到 d-imdp.org.tw 上傳計畫書、公司登記文件、受關稅影響佐證。
- 2書面審查 — 審查委員審核計畫書內容、預算合理性、KPI 可行性。
- 3簡報答辯 — 15-30 分鐘簡報 + 委員詢答。補件機會通常只有一次。
- 4核定公告 — 於經濟部 / 貿易署網站公告受補助廠商名單與核定額度。
- 5簽約與分期撥款 — 簽約後撥第 1 期款;期末審查通過後撥尾款,須檢附結案報告、經費收支明細、佐證單據。
- 本計畫明確排除「參展、拓銷團、買主媒合」三類——這三項請走 02 海外參展補助(IMDP),兩者不重疊
- 同一項目不得重複獲其他政府補助,違反即不符資格
- 計畫書須承諾具體 KPI(新增代理商數、海外訂單金額等),執行未達成將按比例扣減補助款
- 114 年度受理已於 2025/11/6 截止;115 年度預計上半年公告,建議關注貿易署或 d-imdp.org.tw 公告
